n加1赔偿怎么计算举个例子

前几天不务正业,写了一篇娱乐方面的文章,就有粉丝留言说可以多写写娱乐方面的内容,流量也好看,这个不否认,在这,笔者先感谢大家。偶尔客串可以,但人家是个正经的职场自媒体。偶尔换下口味可以,但不能不务正业,希望大家也能在换口味的同时,多看看笔者的正经文章,多学学劳动知识,提高自己的职场技能。

笔者在豆瓣有专栏,如果有小伙伴想了解职场的问题,欢迎随时咨询,只要笔者有时间,都会一一作答。

好了,废话不多说了,回正题。

知乎上收到网友邀请的一个问题。

问题问得太广泛,不利于多数职场人理解,笔者白话一下,比如: 合同中写明底薪4000,但每月到手工资差不多1、2万,我要是仲裁,是按照4000底薪赔偿N+1还是按到手工资赔偿?

问题白话一下,是不是很容易理解了?那笔者就详细给大家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这样的情况,笔者在这自动忽略仲裁,一般法院判赔的结果不会按照你的底薪赔,也不会按照你到手的薪资赔。这是为何?

笔者建议各位可以先仔细看看你的劳动合同,大多数公司的劳动合同注明的就是基本工资,加上加班费的计算。在法院审判时, 判定加班费是以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基本工资为基数,×1.5、2、3倍,来计算加班工资的。

2、经济补偿、赔偿金又是怎么说呢?

所以,这里的赔偿工资可不仅仅是基本工资了。 还包括你的提成、绩效、奖金、计件薪资、福利津贴等等。也就是说经济补偿金时应当以劳动者税前的、未扣社保等费用的“应发工资”作为计算基数。

看到这可能就有人会问了。基本薪资是劳动合同上写的,那我该如何证明其他收入呢?

法院的法官们心里都明的镜子似的,稍微有点经验的律师也都基本无视劳动合同。 你只用提供你的银行流水就行了,这比劳动合同更硬核。还有一些小公司玩花样,搞什么支付宝、V红包发工资,你只要提供转账记录就行了。当然,如果发现金的话,这种如果你没有证据证明的话,你就只能按照劳动合同里的基数算赔偿了。

现在很多“聪明”的公司为了裁员少给赔偿,提前搞一些小动作,什么调岗啊、降薪、换合同啊之类的,他们的目的也很简单,就是降低你过去一年的工资。遇到这种行为,你就要提高警惕了,只要对方找你谈,你就要录音取证,拒绝一切签字。如果对方不经过你同意调岗、降薪,你就可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起诉企业了,都是稳赢的官司。

最后,再回到文头的问题。

如果你到手薪资过万,赔偿的方法一般为三种,这里还有一个前提,就是要看你所在的地区,拿上海跟北京来说:

北京市,包含奖金、津贴、补贴、加班费等:

所以,要想算清这笔账,你需要了解清楚你所在地区的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赔偿基数,只有在你根本证明不了自己实际收入的情况下,才会按照你劳动合同上的基本工资来计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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