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违法。卖给未成年手机目前并未违反法律,但是,出售手机给未成年人会存在一些民事法律风险。其未经法定监护人同意进行大额资产交易,处分大额资产的行为,一般会构成无权处分而造成合同可撤销。手机店不管年龄的大小都可以售卖手机。
13岁的玲玲瞒着爸爸,偷偷买了一部手机,沉迷手机游戏。爸爸发现后,一把将女儿拽到手机店,逼着老板退货。结果,这件事惊动了警察。不久前,安徽省天长市公安局汊涧派出所的教导员孙梦,讲述了这个小故事。
这些天,玲玲的爸爸发现女儿总是心不在焉。留心观察后,才发现她一回家就躲在自己的小房间里玩手机游戏。
爸爸生气地责问:“手机是哪儿来的?”玲玲委屈地说:“是我用自己积攒的3000多元零花钱买的,买回来5天了。”
爸爸更生气了,一把抓过手机,拽着女儿,赶到手机店,劈头盖脸地质问手机店老板:“怎么能把手机卖给未成年的学生?”并强烈要求退货。对方则说这部手机已经被激活,不能退货。双方争执不下,愤怒的玲玲爸爸拨打了110,请求警察过来评评理。
10月26日中午,接到110的出警指令后,汊涧派出所的民警陈维东、杨德慧及时赶到了手机店。了解情况后,民警明确地告诉手机店老板,玲玲才13岁,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她买贵重物品要经过法定代理人(监护人)同意、确认,否则视为无效的民事行为。因此,玲玲爸爸的要求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听民警这么一说,手机店老板无奈地说:“手机已经被激活,无法作为新机再次销售了。”在民警的建议下,手机店老板L系了手机生产厂家,经过协商,厂家同意退换新机,由玲玲的爸爸支付50元折旧费作为补偿。
拿到退回的手机款后,玲玲的爸爸连声感谢民警的帮助。民警劝说有点儿不开心的玲玲安心上学,绝对不能因为沉迷手机游戏而荒废了学业。玲玲眨了眨大眼睛,点了点头。
临别时,民警微笑着指了指玲玲爸爸手里的一叠钱,又指了指一脸茫然的玲玲。玲玲的爸爸会意地把钱塞进了玲玲的口袋里,拿回零花钱的玲玲这才面露笑容地说:“谢谢爸爸!谢谢警察叔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