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澎湃资讯记者从上海市普陀区人民 检察 院(以下简称“普陀区检察院”)得知,法院提起公诉后,原告人田某因 坑骗 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剥夺政治权益二年,并处分金二十万元。
普陀区检察院示意,在周围人眼中,田某只管只是一名普通工人,但家境富有。 据他引见,他在外面运营着一家利润丰富的公司,所以他朴素的生存在大家看来也是正当的。
田氏很考究吃穿,花钱时从不计较多少钱。 每次和好友 共事 进来吃饭,我总是急着付钱。 小气又“富有”的田人造很受欢迎,而且体面十足。 他也很享用大家的夸赞,甚至青睐自己身上“有钱人”的标签,并从此越陷越深。
一切都从2003年开局,田女士进入社会上班。 面对微薄的工资和生产愿望,他深感无能为力。 过后, 信誉 卡刚刚兴起。 田某简直领有过后市场上一切银行的信誉卡生存网信息,错开还款日期,用一家银行的钱去另一家银行还钱来维持卡。
几年后,还款危机逐渐浮现,田某绰绰有余,于是他又开局接触小额存款和网贷。
面对不可归还的巨额债务,田某于2017年 卖掉 了自己的房子,用发售所得的300万多元还清了债务。 但是,这笔钱在田欠下的天文数字面前却毫无用途。
因为信誉太低,他不可再向银行和存款公司借钱,于是他把眼光转向了共事,想以他们的名义借钱。2021年8月,田某跪在共事小顾面前说:“我老婆瞒着我买了房子,她曾经付了首付,如今没钱付余款,请帮帮我。” 想到自己七年的共事相关,小顾轻声许可和田某去一家借贷公司借钱。 他以自己的名义借了270万余元,并将一切钱转给了田某。
随后,田某又以雷同的模式骗取共事小亮70万余元、共事小鹏97万余元,理由相反还是“其公司资金周转艰巨”。
为了还债,田某卖掉了父母的房子,获取了万多元,依然还清了所有债务。 最后,悲观的田被动投案自首。
经查,2021年8月至2022年10月,田某驳回上述方法坑骗共事小谷等三人450万余元,后又陆续退还上述受益人合计101万元,形成上述受益人合计损失348万余元。
公诉人以为,原告人田某捏造理想,以合法占有为目标,骗取他人财物。 立功数额特意渺小,已形成坑骗罪。2023年5月30日,普陀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原告人田某因坑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益二年,并处分金人民币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