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社会,人们的思想观念日益开放,生活中有时候夫妻因为一些口角可能一气之下就离婚了,但是冷静下来又后悔,还住在一起。那么离婚了户口怎么办?离婚了再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五年来,老公一直想和我分开,原因就是结婚太快,没有感情。我老公是离过婚的,而且有两个女儿,我们现在也有一个女儿,老公说我们离婚后还在一起过,如果两年后觉得有感情好的话再复婚,我是真的很珍惜现在的家庭。我本来想离开现在的城市,但怕家人担心,还有小孩子。他说离婚只有我们两个人知道,日子还像以前一样过,我该怎么办呢?
云南榆泰律师事务所石云生律师解答:
离婚后还经常住在一起,不属于婚姻关系,属于同居关系,不违法。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
离婚了户口怎么办
公民因离婚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1、回原籍:拿着原籍派出所同意签发的户口准迁表去户籍部门办理准迁证(需要有原籍单位或者村委同意接收的证明和离婚协议书),然后在现在户籍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2、现籍分户:户口和前夫分开,单独立户。虽然还是一个户口D址,但是户口在法律意义上是分开了。
3、办理所需手续:
(1)带上户口簿,去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工作人员会给你填一张户口迁移证,然后把你的户口从这个地方的户籍档案里注销。
(2)带着户口迁移证去你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落户,比如,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可以将户口迁回工作单位。
离婚了再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再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4、离婚者需提供离婚证、离婚证明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
当事人双方只需携带上述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结婚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