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不让补缴养老保险了

主要是为了维护社保公平,保证制度正常运行!第一,为什么说不让补缴社保,是为维护制度的公平?大家都知道所谓的社保就是国家开展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那么作为一项制度,它就必须有自己运行规律和实施原则。在我国实行社保制度初期,为了扩面和照顾下岗职工,在参加城市职工社保的人员中,实行了很长一段可以补缴社保的优惠政策。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有很多灵活就业人员也用这种办法去钻政策空子,他们不是逐年缴纳保费,而是要退休时一次性补交,这样就造成了相当不公平的局面。因为我们的在职职工都是只要签订劳动合同,就必须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用,这也是因为国家社保制度对企业单位具有强制力…而对个人并没有强制力,但你不能钻政策的空子,为了解决这个问题,2016年起国家专门出台相关政策,除特殊原因外,不再允许参加职工社保的人补交保费。这主要是为了维护制度的公平,不让遵守制度的人吃亏。第二,为什么又说不让补缴社保,是维护制度正常运行:大家也都知道我们的社保制度,主要是为了支付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筹集资金,给退休人员解决后顾之忧。那么如果这种钻政策空子的风气越演越烈,就势必造成社保制度资金收支不平衡。这就不光是对参保人员不公平的事会,而且会威胁到整个社保制度的正常运行。为此,2016年,国家人社部,财政部等联合下发[2016]132号文件,明确规定灵活就业人员不许通过一次性补缴的方式来增加参保年限。第三,那么现在什么样的人还继续允许补缴社保呢?虽然从2016年起一各地就开始陆续执行,不允许职工社保补缴的政策了,但这里要解释清楚的是,并不是所有参加职工社保的人都不允许补缴社保。主要有三种情况一般地方还是允许补缴的:一是在当地实行社保制度以前参加工作…2011年7月1日以前开户并缴费的下岗职工,现在到了退休年龄,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补齐;二是由于企业原因,达到法定年龄,不够缴费年限,经过劳动仲裁等司法程序,断缴欠缴的也可以补缴社保;三是缴纳居民社保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够缴费年限可以一次性补缴社保。综上,我认为养老保险不给补的主要原因:是为了保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不然的话有人钻空子,导致社保制度财务收支不平衡,容易造成养老金支付困难。换句话说如果随便补缴的话,大家都不会按时足额缴纳了,不仅对于遵守制度的人不公平,反而会使我们的社保制度无法正常运转。其实,关于职工社保补缴的问题,早在2016年以前已经给了很长一段的过渡性优惠政策。即便是现在对特殊原因造成的,仍可一次性补交,还是挺人性化的。但再想钻这个政策空子是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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